113學年度第2學期續領「碩士班助學金」、「大學部(舊生) 、五專部(舊生)就學績優獎助學金 、「豐泰王劉美惠女士研究所優秀入學學生獎助學金」申請

請於開學後二個星期內(截止日期114年3月3日),將「獎助申請表及黏貼憑證」繳回綜合教務組(行政大樓3F),逾期視同放棄其權益,不得異議。

申請表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