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說明
證明文件申請提供4種申請方式:臨櫃申請、自動化繳費機申請、證明文件線上系統申請、通訊郵寄申請
一、臨櫃申請:
請填寫文件申請單後,持繳費單至行政大樓一樓出納組繳費,再拿繳費單第二聯到行政大樓一樓教學業務組申請文件。(文件申請單可自行列印或是至教學業務組領取)
二、自動化繳費機申請:
請至第1校區圖書館1樓內(須刷卡或換卡進入圖書館)、第2校區綜三館中庭右側、第3校區文理暨管理大樓中庭的自動化繳費機(白色機台)繳費。
開放機器列印的項目為:
- 學期成績證明單
- 期中考成績單
- 中文歷年成績單
- 英文歷年成績單
- 歷年班排名證明書
- 歷年系排名證明書
- 單學期班排名證明書
- 單學期系排名證明書
- 正式版在學證明書
上述項目之文件會從繳費機直接印出,不用再帶申請聯到教學組申請;其他未開放機器列印的文件項目,請繳費後攜帶申請聯至行政大樓1樓教學業務組申請文件。
三、證明文件線上申請系統:請點此進入
證明文件線上申請系統操作手冊→請點此下載
步驟1:請進入證明文件線上申請系統→左側選單「證明文件申請」(※請留意:手機板操作介面,需先點選網頁標題左方的三條橫槓的按鍵,才會顯示網頁選單。)
步驟2:點選網路同意書,輸入申請項目所需資料以及需申請的文件項目,並選擇取件方式
步驟3:進入繳費頁面,繳費完成後即完成程序。
※文件取件會在承辦人員對帳確認收到款項後處理(等待期約1-2個工作日(不含六日);超商繳費因入帳期為7個工作天,所以等待期約8-9個工作日(不含六日))。
※申請人可以隨時至系統內之「申請狀況查詢」確認處理狀態。
※由於超商繳款的入帳時間較久,如果是急件申請的同學,建議使用其他繳費方式申請文件。
※因證明文件線上申請有款項入帳的等待期,在校學生或急件申請者建議可使用自動化繳費機(第1校區圖書館1樓、第2校區綜三館中庭右側、第3校區文理暨管理大樓中庭)或是於工作日至教學業務組臨櫃申請。
申請項目、繳費方式、取件方式
現階段可申請項目 | 繳費方式 | 取件方式 |
---|---|---|
1.中文歷年成績單(在學生/畢業生) 2.歷年成績班排名證明(在學生/畢業生;研究生無提供排名) 3.歷年成績系排名證明(僅限在學生;研究生無提供排名) 4.英文歷年成績單(在學生/畢業生) 5.單學期成績證明【限在學生;請於備註欄位填寫需求學期】 6.應屆畢業資格證明書(限尚未領取畢業證書之應屆畢業生) 7.休學證明(限已辦理完休學程序之休學生) | 1.臺銀臨櫃繳費:手續費10元 2.ATM繳費:手續費依銀行ATM規定 3.台灣 PAY線上支付:手續費6元 4.四大超商條碼繳費(需要約7個工作天才會入帳):手續費8元 ※每筆申請會再收取台銀處理費6元 ※繳費之手續費依各平台規定 | 1.臨櫃取件(請至行政大樓1樓教學業務組櫃台取件) 2.郵寄(請於申請系統輸入正確的郵寄地址,避免因地址錯誤造成取件延誤之情形。) ※郵寄收取牛皮紙袋費用3元 ※郵寄掛號費依郵局標準收取 |
四、通訊郵寄申請:
(一)通訊申請的流程、文件項目、文件費用及取件時間:
申請流程方式(本人親自辦理或通訊申請) | 一、通訊申請:請郵寄下列文件 (一)文件申請。 (二)郵局劃撥收據(戶名: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帳號:22396113 勿多付費) (三)請貼足掛號郵資及收件人住址的回郵信封(A4 大小牛皮紙袋),(如因郵資不足造成延誤或信封太小摺到文件,請自行負責)*學校地址:632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教學業務組收。二、親自辦理:可現場領取;郵寄申請請檢附回郵信封。 | ||
申請項目 | 費用 | 備註 | |
1 | 中文歷年成績單 | 10元 | 如需要軍訓課程學分役期折抵者,請註明) |
2 | 中文學期成績證明單 | 10元 | 畢業生請勿申請 |
3 | 成績排名證明 | 10元 | 1.研究生沒有排名2.畢業生只有歷年班排 *研究生無提供排名;只限大學部畢業生可申請:105學年度後入學之畢業生才能申請,105學年度前入學之畢業生如申請本項目,僅提供備註無排名證明的中文歷年成績單作為排名證明 3.在學生可申請四種,請註明(每份10元):歷年班排、歷年系排、單學期班排、單學期系排休學生只有單學期班排、單學期系排 |
4 | 休學證明 | 10元 | 限休學生申請 |
5 | 英文歷年成績單 | 20元 | |
工作天數 | 收件後下一工作日寄出 |
程方式(本人親自辦理或通訊申請) | 一、通訊申請:請郵寄下列文件至本組 (一)文件申請單 (二)郵局劃撥收據(戶名: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帳號:22396113 勿多付費)(三)請貼足掛號郵資及收件人住址的回郵信封(A4 大小牛皮紙袋),(如因郵資不足造成延誤或信封太小摺到文件,請自行負責) *學校地址:632 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教學業務組 收。二、如果採親自辦理方式,但本人無法親自到校辦理或領取,需填具委託書委由受託人攜帶雙方身分證正本到校辦理。 | ||
申請項目 | 費用 | 備註 | |
1 | 英文畢業證明書 | 25元 | 檢具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英文文件填報單三個工作天後取件 |
2 | 補發畢業證明書 | 150元 | 檢具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補發申請表三個工作天後取件 |
3 | 補發修業證明書 | 20元 | |
4 | 補發學生證(IC卡) | 150元 | 繳交學生證補發申請表一張一吋照片(欲換照片者再提供)三個工作天後取件 |
工作天數 | 寄出後3~5天請打電話確認是否已完成,再到校領取。 |
※其它證明:規費依性質另定。
(二)以上各項申請規定之取件日期,若有特別時間需求者,除經與工作人員洽商取件日期並經允可外,一律依規定時間取件。
(三)更改姓名、地址等學籍資料:填寫學籍基本資料更正申請表,並檢具足以證明之文件﹝如戶籍謄本、身份證等)。以本人親自辦理為原則。
(四)申請資料應填寫完全,資料不全或手續未完備者,將不予受理。